师:同学们,今天我们学习统编版高中思想政治必修三《政治与法治》第五课第二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本课学习目标有: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含义、组织和活动原则;理解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决定因素、地位;认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好制度,认同其优越性,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信。现在,我们一起观看视频《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
1954 年 9 月 15 日下午 3 时,北京中南海怀仁堂庄严肃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隆重开幕。千余名代表肩负亿万华夏儿女的热切盼望,代表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放下手中的工具,从车床边、田地里、矿井里、海岸的哨所汇聚于此,同党和国家领导人共商国事,以主人翁身份行使国家最高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 1954 年 9 月 20 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该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此为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中国建立起来。2019 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建立 65 周年。65 年来,这一制度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
视频讲述了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对建立新型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组织形式的不懈探索。1954 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正式确立,它是适合我国国情和实际的好制度。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什么要实行这一制度?这节课我们就来学习这些知识。下面进行探究与分享一,请同学们思考,结合材料说说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这体现了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体现了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体现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通过探究与分享一,我们了解到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人民定期选出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并由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其他国家机关,以实现人民民主专政历史任务的政权组织形式。其基本内容包括:组织活动原则是实行民主集中制;目的是实现人民民主专政历史任务;实质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接下来进行探究与分享二,请同学们思考,结合材料说说我国的国家权力是如何运行的。
材料一体现了国家主席作为重要的国家机构,其颁布的主席令建立在全国人大行使权力的前提下。材料二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行使监督权以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材料三体现了国务院总理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这一行政法规,说明全国人大统一行使国家权力。材料四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行使立法权。
通过以上材料,我们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保证人民当家作主。那什么是民主集中制呢?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主要表现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在中国实行什么样的政权组织形式,是近代以后中国人民面临的历史性课题。为解决这一课题,中国人民进行了艰辛探索。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取得革命胜利后,国家政权该如何组织、国家该如何治理,成为关系国家前途、人民命运的根本性问题。经过实践探索和理论思考,中国共产党找到了答案,即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为什么要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呢?其一,决定因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的政体。国体决定政体,政体体现国体,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决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体现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其二,地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一方面,它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突出强调权为民所赋,最充分地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要求。另一方面,它在我国政治制度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国家的其他制度,包括行政制度、监察制度、司法制度等,都是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立法创制出来的,都要受其统领和制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