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同学们,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高二统编版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第二单元第六课第二框“夫妻地位平等”。以下是学习目标:了解夫妻在家庭中的关系,理解夫妻平等的内涵,懂得夫妻平等在维系婚姻、构建和睦家庭中的重要性;根据法律制度的变迁,结合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的相关规定,了解夫妻财产制度的内容,分析婚姻法律制度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知道确定夫妻个人财产、共同财产的意义,理解夫妻财产关系的重要性;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了解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范围;结合实际案例,知道夫妻约定财产的主要内容,明确约定财产制中的约定条件、方式、内容以及制度的意义。

  我们通过探讨课本54页的案例,进入今天的学习。对案例中夫妻二人的行为,大家有不同观点。观点一认为严某收入高,男女适当分工好,温某辞职回家是对的;观点二认为男女平等,严某无权要求温某当全职太太。同学们对此有什么看法?说说理由。

  民法典第1055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案例中,严某的主张显然是对妻子的歧视,是传统“男主外女主内”思想的体现,不符合我国婚姻法律制度所提倡的男女平等原则。因此,严某没有权利要求温某回家当全职太太,除非温某出于自愿。通过思考本案例,同学们要认识到,结婚后除了两情相悦,男女双方还要遵守法律规定。

  接下来,请同学们阅读教材54页,自主梳理以下知识:夫妻关系的内容及其核心。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换言之,平等的人身关系和平等的财产关系是夫妻平等关系的两个重要议题。

  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但夫妻平等就是夫妻双方权利和义务对等吗?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一一对等。我们应该认识到,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责任。经过平等协商后的这种分工不是简单的平均,而是精神上互相理解、互相尊重的平等。

  师: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有哪些重要表现?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人格独立,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另一方面,未成年子女的姓氏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夫妻间的平等协商充分证明,在当代女子在婚前和婚后,一个完整的、独立的人格不会被损害。

  在封建社会,妇女备受歧视和压迫,人身依附性很强,没有独立的人格,女子婚后在姓名上必须冠以夫姓,并不得保留自己的名字。封建社会婚姻的缔结并不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婚后,女子也不被当作一个完整独立的人来看待。

  另外,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和具体体现。在旧中国,妇女被排除在社会活动之外,囚禁在家庭的牢笼之中,从事家务劳动,无权过问,更无权参与社会公共管理事务。妇女如果不参加社会工作,生活上依赖丈夫,就不能享有与男子真正平等的地位。

  当然,规定夫妻人身自由权并不意味着夫妻可以不顾家庭、为所欲为,夫妻行使人身自由的权利必须符合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不得滥用权力损害家庭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夫妻一方对家庭子女漠不关心,不顾一切参加各种社会活动,与立法精神是不相符合的。

  2004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接受延安电视台《我是延安人》专访时说,他有一个很幸福的家庭,夫妻俩都有自己的事业,但对家庭都是共同去建设。他每天要给爱人打一个电话,结婚十几年,天天如此,虽然不在一起的时间多,但每天都有联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和彭丽媛多次携手出现在世界舞台。他们的爱情和婚姻赢得了国际社会广泛赞誉,也为全社会树立了榜样。

  通过学习课本第一部分平等的人身关系相关内容,我们能感受到法律背后的人性关怀。婚姻本身就是男女双方基于平等自愿缔结而成的,双方应当平等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既然平等自愿,婚姻关系的缔结也就不会改变人本身的价值和独立的属性,夫妻双方依然是完整的、人格独立的个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因社会地位、性别、宗教信仰等因素而不同。因此,夫妻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

  下面我们进入第二部分内容的学习:平等的财产关系。同学们请看课本55页“探究与分享”,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大家一起来探究。问题一,上述关于夫妻财产的规定发生了什么变化?请分析变化的原因。问题二,这种变化对夫妻关系产生什么影响?

  第一个问题,上述关于夫妻财产的规定发生了什么变化?直观上来看,便是缩小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那变化的原因是什么呢?我们一起阅读55页第一自然段或许能找到切入口。

  师:我们来看平等的财产关系。第一个知识点,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哪些内容?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探究案例中原规定,个人财产随着婚姻关系时间的变化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不利于夫妻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协商。根据课本文段可知,夫妻一方可依照其个人意愿将其个人财产转换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可保留其个人所有的状态,这充分尊重了当事人处分其财产的意愿。从夫妻财产规定的变化来看,法律规定对个人正当利益的保护力度正在逐步加强,这既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立法价值的选择,是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表现。

  现在我们来探讨第二问,这种变化对夫妻关系产生什么影响?如今我国经济水平发展,个人婚前财产增多,不动产产值增大且离婚率升高,个人财产不会随着婚姻关系时间的变化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有助于明晰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促进财产关系的明确化,降低婚姻道德风险,减少家庭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下面请同学们阅读教材55页到56页,自主梳理以下知识:哪些是夫妻个人财产?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是什么?夫妻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范围如何确定?阅读的同时,大家积极思考一个问题:夫妻之间工资条算不算隐私?要准确回答这个问题,就离不开刚刚提到的几个知识点,现在我们逐一来学习。

  哪些是夫妻个人财产?夫妻的个人财产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比如妻子平时戴的钻戒、用的化妆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点击阅读全文
《思想政治 选择性必修2 第2单元 6.2夫妻地位平等 逐字稿-5,202字 第5版》.docx
将本文下载保存,方便收藏和打印
导出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