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各位同学好,这节课我们一起来学习 9.2 解析三大诉讼。本节课的学习目标是:一、了解诉讼的含义及诉讼法的分类,理解诉讼的特点并能进行区分。二、掌握诉讼类型的划分标准,区分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侧重点,准确掌握不同类型的诉讼,尤其是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三、清楚诉讼提起的差异,树立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前面我们学习了三种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调解和仲裁,了解了它们的特点,并对比了不同之处。现在先简单回顾一下:
解决主体:和解主体是当事人;调解主体是当事人与第三方;仲裁主体是当事人与仲裁委员会。
解决依据:和解以当事人实力、意愿等为依据;调解以法律、道德、风俗、伦理等为依据;仲裁以法律法规、行业规则、习惯等为依据。
解决原理:和解是自愿协商达成合意;调解是通过第三方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自愿达成协议;仲裁是通过第三方居中裁决定分止争。
显著特征:和解具有自愿性、灵活性;调解同样具有自愿性、灵活性;仲裁具有自愿性、专业性、灵活性、快捷性、经济性。
主要优势:和解成本投入低、社会效益高;调解能彻底解决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仲裁高效经济、私密性强。
适合类型:和解适合争议标的额不大或对抗程度不高的纠纷;调解适合难以依靠自身力量解决且对抗程度相对较低的各类纠纷;仲裁适合合同纠纷、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以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等。
地位和作用:和解、调解、仲裁都是多元纠纷解决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纠纷的重要途径。
在此基础上,今天我们来学习一种新的解决纠纷的方式。先来看一个探究与分享:小莹酷爱文学创作,一天偶然发现一本署名为小琪的诗集,里面载有自己的作品。后来得知是文学社同学小齐擅自将社团内部讨论的稿件交由某出版社出版。小莹认为这一行为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要求小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但小齐认为这是在帮助小莹宣传作品,并不侵权。社团老师出面调解,小齐不仅不道歉,还认为小莹小题大做。有的同学也认为小莹没必要这么较真。小莹觉得很困惑,不知该如何解决问题,最终咨询律师后,在父母帮助下,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师:同学们,如果你们是小莹,会采取哪种解决方式呢?我们看到,小莹试图通过和解以及社团老师出面调解的方式,都没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最终选择了诉讼。那诉讼到底意味着什么?有什么特点?又有哪些诉讼类型呢?我们先进入本节课的第一幕:诉讼及其特点。
首先,诉讼是什么意思呢?从书写上看,“诉”等于“言”加“斥”,可以指排斥对方的言论,即控诉、告发、控告对方;“讼”等于“言”加“公”,可以指将双方各执一词而相持不下的争辩、纠纷等提交公共权力机构,由其做出公平公正的裁判。从法律角度定义,诉讼就是我们俗称的打官司,它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也是占主导地位的纠纷解决方式。
了解了诉讼的含义和地位,来看两道判断题:
诉讼是民间一种非常重要的解决方式。这个说法错误,因为诉讼是借助国家公权力,由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来解决纠纷的方式,并非民间解决纠纷机制。
诉讼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这个说法也错误,诉讼是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体系中,诉讼处于主导性地位,是解决纠纷的重要途径和最后途径。
学习了诉讼的含义和地位,那诉讼有什么特点呢?
公权性:由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
程序性: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解决纠纷。
强制性: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终局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终局的。
现在对比一下调解、仲裁和诉讼,同样是解决纠纷的方式,三者有何不同呢?
纠纷解决主体:诉讼是当事人与人民法院。
纠纷解决根据:诉讼以法律法规为依据。
显著特征:诉讼具有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和终局性。
地位和作用:诉讼是解决纠纷的重要途径和最后途径,处于主导性地位。
这里有个易错易混点:调解和仲裁之后还能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呢?
调解后能否起诉:普通第三人的调解没有强制执行力,反悔后可以向法院起诉,比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但经过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除外;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制定的民事调解书一旦签字就产生法律效力,不可以就同一纠纷另行起诉。
仲裁后能否起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一般一方当事人不服的,可在十五日内提起诉讼;商事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属于一裁终局,不能提起诉讼。
用于调整诉讼法律关系、规范诉讼活动与程序的法律就是诉讼法。针对不同的诉讼类型,我国分别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这里我们进行一个知识扩展,区分程序法和实体法,这种区分是根据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同做出的。前面提到的刑事诉讼法是规定处理犯罪案件的程序法,民事诉讼法是规定处理民事案件的程序法,行政诉讼法是规定处理行政争议案件的程序法,这三种都属于程序法。我们所学的刑法是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犯什么罪,给予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民法典是调整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的法律;行政法是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是否侵犯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的法律,它们都属于实体法。所以民法典不等于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不等于行政诉讼法,刑法不等于刑事诉讼法。
那么程序法和实体法的含义究竟是什么呢?
程序法:规定以保证权利和职权得以实现或行使,义务和责任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的法律。
实体法:指规定具体权利义务内容或者法律保护的具体情况的法律,主要包括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等。
这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区别,二者的联系在于程序法以实现实体法为目的,是正确实施实体法的保障。那么诉讼类型到底有哪些呢?让我们进入第二幕的学习。
诉讼的主要类型
我们通过课本上探究与分享的三个案例,来探究如何判断各种诉讼类型以及它们的侧重点。
案例一:陈某在小区散步时,见一条狗很可爱,便去逗引,结果被狗咬伤。陈某要求狗的主人史某赔偿其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共计 1 万元。但史某认为,如果陈某不主动逗狗,狗是不会咬他的,因此不同意赔偿。陈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史某赔偿其相应损失。
根据案例可知,该案是人身伤害案,属于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的侧重点:旨在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例二:张某从某县山区居民处收购了无合法来源的王锦蛇,准备高价销售谋取利益,被县林业局执法人员查获。县林业局以王锦蛇为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张某未办理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为由,认定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决定依法没收王锦蛇,并对张某给予罚款处罚。张某认为县林业局作出的行政处罚主要证据不足,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
材料中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因为案例中张某认为县林业局作出行政处罚的主要证据不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此诉讼是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