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同学们,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因数和倍数例一。首先来看这节课的学习目标:一、理解因数和倍数的概念,能举例说明;二、掌握因数与倍数概念的条件与依存性。

  上课前,先听个小故事。学习完平行线和垂线后,小a很想找到自己的朋友。看到小b,小a高兴地跑上去说:“小b,我是平行线。”这时小c也来了,小a赶紧凑上去说:“小c,你好,我是垂线。”小b疑惑地问:“你到底是平行线还是垂线呀?”小a突然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说:“我说太快了。小b,我是你的平行线。小c,我是你的垂线。”小c笑着说:“哈哈,你下次可要说完整呀。”

  同学们,听完这个故事,你们有什么体会呢?有没有跟小a一样犯过同样的错误?要知道,平行线和垂线都是相对而言的。a与b平行,我们应该说a是b的平行线,或者b是a的平行线,因为它们的关系是相互的,不能孤立地说a是平行线。同样,a与c垂直,我们应该说a是c的垂线,或者c是a的垂线,它们的关系也是相互的,不能孤立地说a是垂线。

  在数学里,有很多概念之间都存在这种相互依存的关系。今天我们就来看看还有哪些概念存在这样的关系。先看这些算式,观察它们有什么共同点?12÷2、9÷7、20÷10……继续看下去,发现什么共同点了吗?是的,这些算式都是整数除法。快速口算一下:12÷2 = 6,19÷7 = 2余5,20÷10 = 2,29÷7 = 4余1;第二列,8÷3 = 2余2,9÷5 = 1.8,21÷21 = 1,32÷6 = 5余2,30÷6 = 5,26÷8 = 3.25,63÷9 = 7,2÷5 = 2.4。

  在口算过程中,大家应该发现了这些商的特点。请根据商的特点对这些算式分类,同学们,你们是怎么分的呢?

  生:我把商为整数且没有余数的算式分为一类。

  生:这四个算式的得数都有余数,我把它们归为一类。

  师:那剩余三个算式要分为第三类吗?同学们有没有不同的想法?

  生:剩下这三个算式的得数也可以用余数表示,应该归为第二类。

  师:是不是这样呢?我们来看,9÷5 = 1.8也可以等于1余4,26÷8可以等于3余2,2÷5可以等于2余2。原来这些算式的得数也能表示成余数的样子,那现在看来,这三个算式确实应该归为第二类。最终我们把这些算式分成了两大类。

  同学们,分完类是不是有疑惑了?这跟我们要学的因数和倍数有什么关系呢?别着急,因数和倍数的关系就藏在第一类式子中。在数学上规定,在整数除法中,如果商是整数而没有余数,我们就说被除数是除数的倍数,除数是被除数的因数。记住,必须是在整数除法中,并且商是整数,没有余数,我们才能说被除数是除数的倍数,除数是被除数的因数。

  举个例子,12÷2 = 6,在这个算式里,被除数是12,除数是2,这是一个整数除法,商6是整数,没有余数。我们就说被除数12是除数2的倍数,除数2是被除数12的因数。那这个商6跟被除数之间有没有因数和倍数的关系呢?同学们思考一下。

  根据除法各部分之间的关系,我们知道被除数除以商等于除数,所以我们可以写出哪个除法式子呢?

  生:我们可以写出12÷6 = 2这个算式。

  师:好好观察一下,原来式子里的商6在这个式子里变成了除数6。根据因数和倍数的概念,此时被除数12是除数6的倍数,除数6是被除数12的因数。综合来看,12不仅是除数2的倍数,还是商6的倍数。反过来,除数2和商6都是被除数12的因数,也就是说,商和被除数之间也存在着因数和倍数的关系。是不是这样呢?我们再举个例子验证一下。30÷6 = 5,这是一个整数除法,商5是整数,没有余数。所以我们可以说被除数30是除数6的倍数,除数6是被除数30的因数。同样,根据被除数除以商等于除数,我们可以写出除法算式30÷5 = 6。在这个式子里,被除数30是除数5的倍数,除数5是被除数30的因数。综合来看,30不仅是除数6的倍数,还是商5的倍数。除数6和商5都是被除数30的因数。同学们,通过这两个例子我们可以发现,商跟被除数之间也存在着因数和倍数的关系。也就是说,在整数除法中,如果商是整数而没有余数,我们就说被除数是除数和商的倍数,除数和商是被除数的因数。比如20÷10 = 2,这是一个整数除法,2是整数,没有余数。我们可以直接说被除数20是除数10和商2的倍数,反过来,除数10和商2都是被除数20的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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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级下册数学 第2单元 因数与倍数例1 逐字稿-3,116字 第5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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