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同学们,今天我们来学习第四课“古代的经济政策”。古代有哪几项重要政策呢?马上就会学到。首先是土地制度的演变,不同时期土地制度有不同特点。

  原始社会,土地由氏族公社共有,这就是土地公有制,和我们今天有所不同,大家要区分开。

  到了奴隶社会的夏商西周,实行土地国有制,主要体现在井田制上。课本前言列出了甲骨文里“田”字的多种写法,无论哪种,对照课本都能看到横竖交错的线条,这些线条代表田的界限。《诗经》里“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描述的就是这种土地国有的井田制,这里的“王”代表国家,所以叫土地国有。有的同学可能会想,这本质上不也是一种土地私有吗?没错,但和我们现在理解的私有有所区别。

  封建社会到来,井田制发生变化。结合必修一,我们知道分封制和井田制都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步而瓦解。春秋时期,井田制遭到严重破坏。为什么呢?因为井田以公田为主,即土地国有,而私田原本不流行,但随着生产力进步,私田开垦得越来越多,公田就慢慢衰落了。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初税亩”,承认了私田的合法地位,对私田也进行收税,这意味着鲁国政府默认了土地私有的合法性,这是一个重要的历史事件。

  战国时期,商鞅在秦国变法,直接用法律确立了土地私有的地位,即“废井田,开阡陌”。“废”掉井田,“开”垦私田,秦国率先以法律形式确立土地私有的合法地位。但随着土地私有的发展,土地兼并现象越来越严重,成为封建社会的一个重要特色。

  秦国商鞅变法后,土地可以买卖,出现了“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的社会现象,这充分说明了土地兼并的消极影响。我们用示意图来看土地兼并的状况,同学们课后可以整理封建政府、地主和自耕农之间的关系图,最终会发现官僚地主通过各种手段兼并农民甚至国家的土地,地主的土地私有制不断扩大,自耕农和国家所有的土地逐渐减少。这样一来,政府的税收等受到严重危害,所以大部分封建王朝政府都会采取抑制土地兼并的措施。

  最典型的是北魏到唐朝实行的均田制,政府把一些无主之地分给农民耕作,土地所有权归政府,农民只有使用权,这也是一种土地国有形式。但在封建社会土地私有是常态,土地兼并现象不会因均田制的推行而终止。

  明朝曾全国丈量土地,按人丁和田亩多寡收取赋税,试图打击土地兼并恶化现象。这些措施起到了鼓励农民垦荒的积极作用,但没能从根源上抑制土地兼并。

  关于土地制度的演变,从原始社会的氏族公社土地公有,到奴隶社会夏商西周的土地国有(井田制),再到春秋战国后以土地私有为主,这就是第一个重要的经济政策。接下来学习第二个制度——重农抑商。从字面就能理解它的内涵,国家鼓励男耕女织的农业生产,限制工商业的发展规模。为什么要这样呢?因为商业发展会和农业争夺劳动力,影响农业生产,甚至危及封建政府统治,毕竟封建政府以农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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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必修2 古代的经济政策 逐字稿-2,248字 第5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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