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们一起学习高一统编版思想政治必修三《政治与法治》第三单元第七课第一框题“我国法治建设的历程”。本节课有三个学习目标:一是了解我国法律发展的历史,理解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挖掘和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二是懂得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基本观点,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认识我国法治建设历程;三是明确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我国法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本节课有三个学习目录:一是我国法律发展的历史;二是马克思主义是我国法治建设的理论基础;三是新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
首先,我们来看两则材料,一起进行探究与分享。
材料一,马克思说:“社会不是以法律为基础的,那是法学家的幻想。相反,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
材料二,夏王朝建立之后,为了进一步加强镇压人民群众的反抗斗争,就在以往的基础上制定了《禹刑》,这是我国历史上的第一部奴隶制法典,它适应奴隶制发展的需要,其目的是为了维护有利于奴隶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请同学们思考:法律是怎样产生的?法律的本质及作用是什么?现在请同学们跟我一起学习第一个内容:我国法律发展的历史。
通过分析材料,我们不难发现马克思说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说明从法律的产生看,法律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禹刑》的制定则启示我们法律的本质及作用:法律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是实现国家职能的工具,它既维护公共管理秩序,也保障正常的社会生活。
下面我们展示材料三: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请同学们结合两则材料进行对比,思考法律在社会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呈现出怎样的特点。
通过对比材料,我们可以发现法律在人类社会不同历史阶段的特点:在古代社会,法律确认和保护人剥削人的等级制度,特权阶层常常凌驾于法律之上,这体现了人治的特点;近代以来,法律的地位和权威不断提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逐渐成为现实,法治代替了人治,成为一种全新的国家治理方式;在当代,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我国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现在请同学们跟我一起进行探究与分享:观看视频,谈谈你对中华法系的认识。
古往今来,东方和西方人们都在对社会治理之道进行不懈探索,都不约而同地运用了法律这种手段。从“天下之事,一断于法”的法律思想,到“王子犯法,庶民同罪”的司法理念;从春秋时子产铸刑鼎首次公布法律,到汉唐以降历代相沿的成文法典,古老中国漫长的法治演进蕴含着丰富的法律智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注意研究我国古代法治传统和成败得失,挖掘和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汲取营养,择善而用。
下面我们总结一下中华法系的有关内容:
一是含义,中华法系是以儒家思想为理论基础,在中国古代法律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法律文明,它强调法律与伦理道德的统一,代表性法典为《唐律疏议》;
二是地位,我国是一个具有5000多年文明史的古国,中华法系源远流长,成为世界上独树一帜的法律文明,古老的中国为人类法治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接下来,我们学习中华法系的发展历程:春秋战国时期,我国开始制定成文法,并通过铸刑鼎、书竹简等方式发布法律;两汉时期,儒家思想成为政治生活的主导思想,强调礼法结合;唐朝时期,我国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封建法典,并为以后历代封建王朝所传承和发展;1840年鸦片战争后,为了改变国家和民族的苦难命运,一些仁人志士试图将近代西方国家的法治模式移植到中国,由于各种历史原因未获成功。这也启示我们,法治建设应符合本国历史和国情。中华法系的发展也证明了在中华文化深厚的土壤中,可以培育出毫不逊色于西方两大法系的中华法治文明。对此,我们要坚定自信,绝不妄自菲薄。
下面我们进入第二个学习内容:马克思主义是我国法治建设的基础。
首先我们一起看探究与分享: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揭露资本主义法的本质时指出,“你们的观念本身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和所有制关系的产物,正像你们的法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一样,而这种意志的内容是由你们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来决定的。”
现在请同学们结合材料,谈谈你对法的本质的理解。
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把揭露、批判资产阶级法的阶级本质与创立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紧密结合起来,深刻揭示了法的本质特征,科学阐明了法的发展规律,是真正为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服务的法治理论。
下面我们一起来学习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内容:
一是法的起源,马克思主义认为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逐步产生的;
二是法的本质,在阶级社会中,法反映的是该社会中在经济上、政治上居于统治地位的阶级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
三是法的决定因素,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最终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是指与人类生存相关的地理环境、人口、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对立统一决定社会发展,也决定法的产生、存在和发展。例如在生产力水平较低的奴隶社会,不会制定出保护发明创造的知识产权法;在大工业时代之前的社会不会制定出保护环境的环境法;
四是法的类型,人类历史上出现过四种历史类型的法,即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这里还需要同学们注意以下两点:一是原始社会中没有形成法律;二是我国当代的法是社会主义法,我国社会主义法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的体现;
五是法的基本特征,首先,法是维持社会秩序、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社会规范,法反映并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用规定权利和义务的方式规范人们的行为。在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既平等地享有权利,也平等地履行义务;其次,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制定或认可是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两种基本形式;最后,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在任何国家,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都将由专门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行为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