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同学们,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八年级上册统编版道德与法治第二单元预防犯罪。近年我国青少年犯罪案件总体呈下降趋势,但受社会经济发展、社会转型加速影响,犯罪行为趋于复杂化、低龄化,青少年犯罪依然是全球瞩目的问题。因此,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犯罪尤为重要。现在看看今天的学习目标:知道刑法的作用及刑罚的种类,认清犯罪基本特征,明白犯罪的危害性,以及学会如何加强自我防范,远离犯罪。第二,判断犯罪行为,明辨是非,反省自身行为,防患于未然。第三,树立法不可违观念,增强防范意识,远离不良行为,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说到青少年犯罪,跟大家分享一个案例。15岁的中学生小陈,原本品学兼优,一年前结识了社会上一群游手好闲的朋友,便逐渐无心学习,经常旷课。刚开始他还有些自责,觉得对不起父母和老师,后来便放纵自己,半年前因偷东西、打骂同学等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但小陈非但没有接受教训,反而继续偷窃财物、破坏公物、殴打他人等,一个月前被公安机关处罚。之后,小陈仍不知悔改,还跟朋友经常出入网吧。一个星期前,因为没钱去网吧玩游戏,他和另外两个朋友拦路抢夺财物,在短短几天内多次作案,最终走上犯罪之路。小陈是怎样走上犯罪之路的?我们一起分析。

  首先,回到一个星期前。同学们,你们认为小陈和另外两个朋友拦路抢夺财物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生:小陈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属于抢劫罪,适用于刑法。

  师:非常正确。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出现入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银行等严重行为的,则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从上面的条文可以看出,刑法的作用是惩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有力武器。刑法明确规定了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对犯罪应当判处什么样的刑罚。同学们知道刑法与刑罚有什么区别吗?

  生:刑法指的是法律,刑罚指的是惩罚罪犯的强制方法。

  师:很棒。那么怎样正确理解刑罚呢?刑罚又称为刑事处罚、刑事处分,是指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适用的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方法,以限制或剥夺犯罪人权益为主要内容。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一个罪只能适用一个主刑。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既能独立适用,也能附加适用。考大家,你能从以下法院的判决书中判断哪些是主刑,哪些是附加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莫某某因放火、盗窃一罪,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莫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生:判决书中的死刑、有期徒刑属于主刑,剥夺政治权利、罚金属于附加刑。

  师:答对了。案情回到一个月前,小陈多次偷窃同学财物、破坏公物、殴打同学等行为的性质又是什么,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生:如果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如果导致重伤甚至死亡,触犯刑法,属于犯罪行为。小陈殴打同学造成轻微伤害,属于一般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拘留、罚款。

  师:同学们有没有留意到刚才刑罚主刑里提到的拘役、附加刑提到的罚金,跟这里的拘留、罚款有什么不一样?我们可以从它们的性质、适用对象、适用机关三方面进行区分。拘留与罚款属于行政处罚,对象是一般违法者,适用机关是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拘役属于刑罚中的主刑,对象是犯罪分子,适用机关是人民法院。罚金属于刑罚中的附加刑,跟拘役一样,适用对象是犯罪分子,适用机关是人民法院。刚才的对比中有提到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同学们,这是上节课的学习内容,一起回顾一下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异同。

  生: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共同点表现在都有违法行为,都具有社会危害性,都应承担法律责任。不同点是,一般违法行为社会危害不大,情节轻微,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或行政处罚;犯罪社会危害大,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受到刑罚处罚。

  师:通过对比,我们可以概括犯罪的含义,指的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判断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犯罪,首先看其行为是否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一个月前,小陈偷窃同学东西、破坏公物等行为,造成损失金额不大,不能认为是犯罪。一个星期前伙同他人抢劫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这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小陈的抢劫行为触犯了刑法二百六十三条的相关规定,符合犯罪的第二个特征——触犯刑法,具有刑事违法性,这是判断一种行为是否犯罪的根本依据。特别留意,刑法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就不是犯罪,因此,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标志。小陈以抢劫罪被判刑,受到了刑罚的处罚,符合犯罪的第三个特征——应受刑罚处罚性。这是犯罪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的必然法律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是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它们相互联系、不可分割,共同构成了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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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级上册道德与法制 第2单元 预防犯罪 逐字稿-4,226字 第5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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