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同学们,今天我们来学习高二政治选择性必修三《逻辑与思维》第9课第二框——把握适度原则。通过今天的学习,要达成以下教学目标:一是理解度的含义;二是理解适度的含义,明白适度原则的意义,防止犯极端化的错误;三是领会遵循适度原则的要求,反对折中主义;四是理解遵循质量互变规律的意义。

  课本82页的探究与分享引用了《论语·先进》中“过犹不及”的典故。《论语·先进》共26章,集中记录了孔子与学生相处的情况。探究与分享选取的“过犹不及”是其中一章,大家可以看看原文。子贡问:“师与商也,孰贤?”子曰:“师也过,商也不及。”曰:“然则师愈与?”子曰:“过犹不及。”文中的“师”,原名颛孙师,字子张,春秋时期陈国人,是孔门十二哲之一;“商”,原名卜商,字子夏,春秋末期晋国人,为孔门十哲之一 。师和商都是孔子的学生。原文大意是,学生子贡问孔子,师和商两个人谁更优秀?孔子说,师有些过分,商有些赶不上。子贡又问,那么师更强一些吗?孔子回答,过分和赶不上同样不好。这就是“过犹不及”的典故。

  师:同学们,孔子所说的“过犹不及”对我们的生活有什么指导意义呢?孔子所说的“过”和“不及”是以“度”为衡量标准的,超过了度的关节点,事物性质就会发生变化。所以,“过”和“不及”都不好。“过犹不及”启示我们,处理事情要坚持适度原则,把握事物应有的度,极端化的做法不可取。

  其实,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留意把握事物的度。比如在学习生活中,勤奋是好事,但过度勤奋以致伤及身体健康,就适得其反了。再如做菜,不加盐食之无味,加过量的盐则难以下咽,只有适当加盐,菜才可口,这里适当的盐量就是美味可口的“度”。

  小结一下,什么是“度”呢?事物质与量的统一体现在度中。度是一个事物保持自身质的稳定性的量的限度。在度的范围内,质与量相互结合、相互规定。当量的变化达到或超出定量限度时,事物就开始发生质的转化。任何度的两端都存在关节点或临界点,度是关节点范围内的幅度,关节点是事物量变达到的极限,是引起质变的节点。如何理解度呢?质与量的统一表现为度,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量的限度,是事物的质所能容纳的量的范围。在这个范围内,量的变化不会引起质的变化;当量的变化超出度的范围时,事物就会发生质变。

  关于“度”,要明确以下几点:

  第一,质和量的统一表现为度。质是使事物得以存在的东西,而质的存在需要借助量的规定,通过量的规定,质获得一定的形式,从而成为具体存在。例如,人只有通过身高、体重、血压等一系列量的规定,才能成为现实、具体的人,否则就只是人的抽象概念。同样,量因为与质相结合而成为具体存在之物的量。比如,一个苹果的“一”,已不再是单纯的量,而是有苹果作为内容的量。所以,任何具体事物都既有一定的质,也有一定的量,是一定质和一定量的统一体,万物皆有度。

  第二,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量的限度,是事物的质所能容纳的量的范围。在度中,质和量的关系是一定的质规定着一定的量,一定的量又制约着一定的质,一定的量把一定的质限制在一个确定的范围内。在这个范围内,质的稳定性得以保持,该事物仍然是它自身;超出这一范围,质的稳定性就遭到破坏,该事物就变成其他事物。

  第三,关节点或者临界点是度的两端的极限或界限,是不同事物过程之间相互转换的连接点或转折点。

  第四,度作为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界限范围,它不是固定的一点,而是质在其中运动变化的幅度,是特定的质的量的活动范围,它是质在两个关节点或临界点之间量的变化区间。比如在一个标准大气压下,在0℃到100℃这个幅度内,水保持液态不变,0℃到100℃之间就是水保持液态的度。在度的范围内,事物的性质保持不变,而0℃或100℃就是突破度的两个关节点或临界点,超出0℃到100℃这个温度范围,水就变成了冰或者水蒸气。

  师:超出度的范围,事物的质就发生变化。接下来我们总结一下什么是适度。事物的变化发生在度的范围之内还是超出度的范围,这是区分量变与质变的根本标志。在度的范围之内,事物的质保持不变,质规定着量的运动范围和变化幅度;超出这个范围,事物的质就会发生变化,质与量的统一就会破裂。这就要求我们在实践活动中遵循适度原则。

  生活常识告诉我们,处理事情要适当适度,切忌走极端。比如服药治病,剂量必须恰当,用量过少治不了病,用量过多会造成药物中毒。又如,适当给作物施肥,有助于其生长,肥量过多反而不利于作物生长。同学们思考一下,上述材料反映了什么道理?

  生:服药治病剂量必须适当,用量过少治不了病,用量过多会造成药物中毒。适当给作物施肥有助于其生长,肥量过多反而不利于作物生长。这都反映了凡事要适度,过犹不及。我们要把握适度原则,只有恰当把握事物的度,遵循适度原则,才能妥善处理和解决问题。

  师:同学们,你们对学习与娱乐两者关系的把握是否适度呢?学习与娱乐二者关系的讨论由来已久,有很多经典论述,比如“玩物丧志”“士当存高远”等。但学习和娱乐并非必然是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关系。高中生学业负担较重,适度娱乐可以放松身心、陶冶情操、开拓视野,促进学习。但如果过度娱乐,则可能耽误学业,影响身心健康。因此,我们要把握学习与娱乐的关系,找到学习与娱乐的度,制定自己的适度娱乐计划。

  师:什么是适度原则呢?为了保持我们所需要的事物特定的质,应当把事物的变化控制在度的范围内,防止过犹不及。从思维方式上说,适度原则就是要在度的范围内寻求和把握事物发展的适当程度的原则。“适当”就是幅度得当,而不是失当。适度原则要求我们在思考和处理问题时把握好分寸,不犯极端化的错误。

  《墨子·大取》中有关于权衡利弊的论述,大家看看原文:“利之中取大,害之中取小也。害之中取小,子非取害也,取利也。其所取者,人之所执也。遇盗人而断指以免身,利也。其遇盗人,害也。”原文大意是,在所行的各种事情中分别权衡其轻重,就叫做“权”,这并非为了根究对与错。“权”,就是讲究公正。为保存手腕而砍断手指,是为取得最大的利而避免了最大的害,是在权衡之后选取了两种伤害之中较小者。这不是选取害,而恰是选取利。其所选的砍断手指正是一般人紧抓不放的。遭遇强盗,砍断指头以避免杀生是利,遭遇强盗是害。在利益中选取较大的,并非不得已;在危害中选取较小的,则是不得已。选取原本不为自己所有的事物,是在利益中选取较大的;在原本拥有的事物中有选择性地舍弃,是在危害中选取较小的。这告诉我们,遭遇盗贼是坏事,不得已时,与其身亡,不如采取灵活的应变策略,断指保命,取小害而免大祸。换个角度说,这不是在取害,而是在取利。没有利弊的权衡,就不可能获得对事物发展状态的适度把握,也就不可能达到取舍选择的适度状态。遵循适度原则,并不只是被动地适应事物的存在状态,而是包含着积极地认识和推动事物发展到最佳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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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 选择性必修3 第3单元 9.2把握适度原则 逐字稿-5,253字 第5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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