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同学们,今天我们学习企业创办之旅。本课学习目标有三点:一是通过帮王叔叔寻找招聘启事中的法律问题,分析用人单位在招聘人员时应遵守的法律规范,讨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提升就业者用法律思维和武器应对问题、解决矛盾的意识,增强公共参与素养;二是通过帮王叔叔创办企业活动,了解国家鼓励创业的相关政策、企业创办的法定程序,研究分析法律对不同类型企业的规定,评析应对第三方中介机构代办企业注册带来的风险,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升科学精神素养;三是通过给王叔叔提经营建议,了解企业经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加深对企业经营法律法规的认识,理解企业应承担社会责任和建设企业文化,树立正确的创业观。

  本课共分为三个篇章,分别是就业篇、创业篇和经营篇。我们首先进入就业篇。

  现在有位同学的父亲王叔叔辞职想换工作,他看到某公司一则招聘启事很感兴趣,但不太放心,听说我们在学习法律与生活,想请同学们给些参考意见。我们一起来看王叔叔提到的招聘启事,重点关注任职要求的前三条:一、本科及以上学历,985、211院校毕业优先,营销管理等相关专业;二、男性,年龄45岁以下,五官端正,无肢体残疾;三、承诺终身在本公司服务,写承诺书,承诺以房产做抵押,离开本公司以房产偿还。

  请同学们根据本单元学过的知识,结合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帮王叔叔指出这则招聘启事中的法律问题。

  生:这则招聘启事中有对985、211院校的偏好,以及对性别、肢体残疾的限制要求,这是就业歧视。平等就业是劳动者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第12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对于承诺终身在本公司服务,写承诺书,承诺以房产做抵押,离开本公司以房产偿还的要求,这是剥夺劳动者职业选择权利的行为。即使王叔叔与该公司签订了包含有终身服务条款的劳动合同,也是无效的。公司要求员工抵押房产,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劳动者有离职自由,只要按程序走即可,终身合同显然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师:同学们这么一分析,看来这则招聘已经涉嫌违法。这家招聘公司的法律意识不太强,对员工的权利保护意识也需要补补课。王叔叔听了同学们的说法,对这家招聘公司顿时没了好感,可最近应聘几家公司都失败了,就业艰难,王叔叔萌生了自己创业的想法。我们一起进入创业篇。

  王叔叔正巧从别的渠道了解到国家有专门给予失业人员就业创业的扶持政策,他还跟我们分享了2020年10月13日,人社部发布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其中支持自主创业政策规定,登记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这项政策能帮助像王叔叔这样的失业人员减轻创业成本,为他们提供便利融资服务。

  那么最后王叔叔的选择是再就业还是创业呢?考虑再三后,王叔叔鼓足勇气决定自己创业。王叔叔找了几个广告行业的老朋友,想一起合伙开一家广告公司,现在已经筹措了60万启动资金。但注册企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有哪些程序?应注册什么类型的企业?等等问题让王叔叔很迷茫,请同学们再帮帮他。

  同学们回忆一下前面第8课我们学习的企业创办程序,其实就可以帮到王叔叔,我们先一起来复习一下:一、做好经营主体的选择;二、创办企业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准备相应的文件;三、创办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四、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应当依法及时公示;五、创业者有必要在创业之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学会风险管理。

  看来,选择注册什么类型的企业是创业者首先要考虑的问题。我们一起来观看视频,学习注册企业选择什么企业类型。

  对广大创业者,尤其是初次创业者,对于注册资本、公司运营方式、组织形式等方面往往不够熟悉。因此,如何合理地选择注册哪种形式,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结合以上各类型的特点,在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等各种形式中做出科学的选择。基于初次创业者的特点,下面详细分析其中几种较适合创业者的注册形式。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相对于个人独资企业而言,尽管投资人都是一人,但二者却存在着根本的不同。一人公司是法人企业,有自己独立支配的法人财产,公司财产与投资人的个人财产严格分开,投资人以认缴的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自己所有的财产对债权人承担有限责任。

  一人公司的劣势主要体现在设立门槛比较高。原来最低资本限额10万元人民币,而且必须一次缴足。不过,新的注册制度不再要求注册资本限格,也不需要一次缴足。这种企业的创业者承担赋税比较重,公司必须就其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投资人从公司取得的投资收益也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一定条件下,投资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人公司的股东如果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公司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形,公司不再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对此作出了特别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的优势主要体现在设立门槛低,没有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金的要求。投资人只需有申报的出资即可,且企业自由度大,经营管理灵活,个人独资企业财产归投资人所有,由投资人支配,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也可以选择聘任管理或委托管理。企业税负相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明显减轻。个人独资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主体,企业所得不必缴纳企业所得税,投资人只需就个人投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其劣势在于个人独资企业作为非法人企业不能以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有限责任。所以个人独资企业一旦资不抵债,投资人应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偿还企业不能偿还的债务,承担的风险较大。是否选择这种形式,创业者要权衡好自己的风险。

  合伙企业有一些优势:其一,它的企业信用度高,这源于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无限连带责任。当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任何一个合伙人都有义务替企业偿还,企业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合伙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偿还全部债务。基于此,合伙企业容易筹措资金,如从银行得到贷款或从供货商那里赊购商品;其二,迅速适应市场。合伙企业作为典型的人合企业,合伙人之间彼此了解,相互信赖,志同道合,能够集思广益,增强企业决策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迅速适应市场,提高竞争能力;其三,合伙企业同个人独资企业一样,赋税较轻,企业所得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由于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使得合伙人的个人及家庭财产面临巨大风险。所以投资人在准备合伙创业时,一定要选择值得信赖、信誉卓著的合伙人。另外,合伙企业产权转让受到很大限制,不易流动。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转让自己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必须经其他合伙人全体同意。请注意,必须经过其他合伙人全体同意,只要有一人反对,那就无法转让。这一规定就注定了合伙人不能进退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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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 选择性必修2 第3单元 综合探究 企业创办之旅 逐字稿-5,634字 第5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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