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鲁迅先生纠结的第二个事情,就是“忘”与“不忘”。这个问题在两篇文章中都有体现,也反映在题目里。在《记念刘和珍君》的第二部分,他说:“忘却的救主快要降临了罢,我正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而在《为了忘却的记念》开头,鲁迅写道:“我早已想写一点文字,来记念几个青年的作家。这并非为了别的,只因为两年以来,悲愤总时时来袭击我的心……我很想借此算是竦身一摇,将悲哀摆脱,给自己轻松一下,照直说,就是我倒要将他们忘却了。”结尾又说:“夜正长,路也正长,我不如忘却,不说的好罢。”

  那么,《记念刘和珍君》是“害怕忘掉”,《为了忘却的记念》却说是“为了忘却”。这两种看似相反的态度,是否意味着鲁迅先生的立场改变了?他为什么要这样表达?其中蕴含了怎样的情感?请大家思考。

  生:我觉得鲁迅在两篇文章中的态度其实是一致的。他始终害怕遗忘——害怕人们,包括他自己,忘记过去的伤痛以及为自由付出的代价。所以他写文章记念刘和珍,写文章记念左联五烈士,都是因为“怕忘”。如果不怕忘,何必记念?正因怕忘,才要记念;记念了,心里踏实了,才敢说“为了忘却”。这背后还是那种“害怕遗忘”的心理。

  师:说得很好。鲁迅确实始终警惕遗忘。但同时,他内心又渴望通过“忘却”得到释怀——那样沉痛的记忆压在心中,是极大的痛苦。所以他在文章里称“忘却”为“救主”,想借它摆脱悲哀的折磨。“渴望忘却”与“害怕遗忘”这两种矛盾心理同时存在,于是鲁迅在文中嘲讽自己“苟延残喘”——他既想释怀,又怕遗忘,甚至鄙视自己可能遗忘。所以他说“忘却的救主快要降临了罢,我正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正是在这种张力下动笔。

  再看《记念刘和珍君》中关于“真的猛士”那段经典文字:“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是怎样的哀痛者和幸福者?……然而造化又常常为庸人设计,以时间的流驶,来洗涤旧迹,仅使留下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在这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中,又给人暂得偷生,维持着这似人非人的世界。我不知道这样的世界何时是一个尽头!”

  大家读这段,能感受到鲁迅怎样的情感?

  生:我觉得“真的猛士”就是鲁迅心中理想的人格——敢于直面惨象,虽然痛苦,却也幸福。痛苦是因为看到黑暗与牺牲,幸福则源于对事实的尊重、对死者的纪念、对黑暗的反抗。但时间总会冲淡记忆,鲁迅对此很矛盾:他既渴望遗忘以求解脱,又害怕遗忘导致麻木。这种矛盾加深了他的痛苦,文章里就表现出这种复杂心理。

  师:分析得很深入。再看《记念刘和珍君》第三部分,鲁迅写道:“在四十余被害的青年之中,刘和珍君是我的学生。学生云者,我向来这样想,这样说,现在却觉得有些踌躇了。我应该对她奉献我的悲哀与尊敬。她不是‘苟活到现在的我’的学生,是为了中国而死的中国的青年。”

  鲁迅为什么说刘和珍“不是”他的学生?这种表达蕴含什么情感?

  生:“学生”这个词点明了两人关系,但听起来容易让人觉得鲁迅在借刘和珍给自己“贴金”,因为刘和珍已是公众眼中的英雄。鲁迅对此敏感,所以踌躇。他强调写作目的是“奉献我的悲哀与尊敬”。另外,鲁迅对自己的“苟活”感到惭愧,觉得自己不配做她的老师。几种复杂情感交织在一起,形成了这样的表述。

  师:理解得很准确。在第四、五部分,鲁迅反复强调“有她自己的尸骸为证”:“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然而我还不料,也不信竟会下劣凶残到这地步。况且始终微笑着的和蔼的刘和珍君,更何至于无端在府门前喋血呢?然而即日证明是事实了……作证的便是她自己的尸骸。还有一具,是杨德群君的。而且又证明着这不但是杀害,简直是虐杀,因为身体上还有棍棒的伤痕。”

  这里反复说“有尸骸为证”,表达了什么?

  生:我觉得是鲁迅的震惊与不愿相信。他无法接受这样残酷的死讯,所以反复告诉自己:这是真的,有尸骸为证。语气中透出强烈的悲愤与控诉。

  师:是的,这种重复体现了他内心的震撼与确认的痛苦。

  接下来我们探究一下鲁迅在这两篇文章中的语言特点。我们在本课开头提过,鲁迅的白话文处于初创期,带有古文成分,有些表达与现代汉语习惯不同。请大家浏览文章,找出几处这样的例子。另外,鲁迅语言十分干练,善于用短篇幅表达丰富含义,这是精雕细琢的结果,也值得我们学习。大家可以找几处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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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性必修中册语文 《记念刘和珍君》《为了忘却的记念》群文阅读(下)-3,292字 第7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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